缠论同级别分解中各级别中枢延伸规则的界定与辨析
在缠论交易体系的同级别分解框架中,“某级别不允许中枢延伸扩展”是核心操作原则,其目的是通过固定分解视角,确保该级别走势分析的清晰性与一致性。而对于“以下级别”(即该级别之下的次级别及更低级别),中枢延伸不仅被允许,且其延伸与否并非强制性要求——既存在“有延伸需求时的自然延伸”,也存在“无需延伸时的结构闭环”,具体需结合走势自身演化及缠论对中枢、走势类型的基本定义来判断。
从同级别分解的底层逻辑来看,“某级别禁止中枢延伸扩展”是人为设定的“分解边界”,而非否定中枢延伸的客观可能性。该规则的本质是:在对目标级别(如日线级别)进行同级别分解时,需将走势严格限定为“由该级别以下的次级别走势类型构成”,若目标级别出现中枢延伸(超过三段次级别走势)或扩展(形成更高一级别中枢),则会打破同级别分解的“级别一致性”,导致分解逻辑混乱。因此,禁止目标级别中枢延伸扩展,是维护同级别分解有效性的必要前提。
而对于“以下级别”,缠论并未对中枢延伸施加强制性限制,其核心原因在于“以下级别需服从目标级别的分解逻辑,而非反向约束”。具体可从两方面理解:
1. 延伸的“允许性”而非“必然性”:以下级别的中枢延伸,是走势在该级别内自然震荡的结果,当走势需要通过更多次级别走势消化多空分歧(如量能反复博弈、价格区间震荡)时,中枢会自然延伸(如5分钟级别中枢从三段次级别走势延伸至五段、七段);若走势能量快速释放,三段次级别走势即可完成中枢结构并推动趋势延续,则中枢无需延伸,直接进入下一段走势类型。
2. 延伸需符合缠论基本定义:即便以下级别允许中枢延伸,也需遵循“中枢由次级别走势类型构成”的核心定义。例如,30分钟级别(以下级别)的中枢延伸,每一段延伸部分都必须是完整的5分钟级别(次次级别)走势类型,且延伸后的中枢仍属于30分钟级别,不会因延伸次数增加而升级。若延伸过程中出现“次级别走势力度突变”或“区间突破”,则可能触发该级别自身的中枢扩展,但这属于以下级别内部的级别演化,与目标级别的同级别分解规则无冲突。
实战中,对以下级别中枢“延伸与否”的判断,需紧扣缠论逻辑的自洽性:一方面,无需强制要求以下级别中枢必须延伸,避免陷入“为延伸而延伸”的形式化误区;另一方面,需通过观察以下级别次级别走势的结构完整性、力度变化及价格是否突破中枢区间,判断中枢是自然延伸还是进入终结阶段。例如,当以下级别中枢的第三段次级别走势出现“顶背驰”且价格跌破中枢下沿时,中枢无需延伸,应判定为该级别中枢终结;若第三段走势力度未衰减,且价格重回中枢区间,则中枢可能继续延伸。
综上,缠论同级别分解中,“目标级别禁止中枢延伸扩展”与“以下级别允许中枢延伸”是辩证统一的规则体系:前者是维护分解逻辑一致性的约束条件,后者是尊重走势自然演化的灵活空间。以下级别中枢延伸与否,需以走势自身结构及缠论基本定义为依据,既非“必须延伸”,也非“禁止延伸”,而是遵循“走势终完美”原则的动态判断结果。这一规则的厘清,是确保同级别分解在实战中有效应用的关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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